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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大生花了團體服7個月時間逐日與等待,最後拍下落日以及火車團體服經過的照片,感動許多人,但他違法了,違反這條法!
就讀國立雲林科技大學的男大生李翊誠,拍攝火紅夕陽在鐵路中央時正好有火車經過的照片。不過鐵路警察局台中分局斗六派出所在粉絲專頁說明,已請雲科大教官協助通知李奕誠到派出所說明,將依鐵路法處理。
團體服充分表現您的品牌形象與獨特風格,提供班服、系服、社團服、營隊服、路跑服、各式運動服、團體服、公司制服、工作服、企業活動服....等。優秀的班服團體服秉持著專業產品形象以及高品質的口碑堅持全部團體服產品在臺灣製造,我們的團體服頗受各大企業及各級學校社團之信賴,針對每位客戶的團體服需求考量及預算,用最合理的價位來規劃一個符合客戶專業的整體形象,服務親切,建立良好的信譽,成為團體服業界的最佳選擇,並期盼每位客戶都能成為我們口碑的代言。粉絲專頁強調民眾勿觸犯鐵路法57條:行人、車輛不得在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通行,違規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同時強調:「切勿為追求美拍將自身處於危險地方,並影響公眾行車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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